二是強制消費者購買指定保險。消費者與商家簽訂了購車合同后,到了約定的提車期限,商家卻要求消費者購買指定的車輛保險,否則不讓其提車或不愿退還訂金。
案例:消費者葛先生與某汽車4S店簽訂了購車合同,到了約定的提車期限來提車時,店家卻稱必須購買店內指定的保險,否則不讓其提車,葛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并由店方退還訂金,也遭到了店家拒絕。工商人員經過調查核實后,發現葛先生所述情況屬實,要求該公司立即終止其強制售賣保險的行為,要依法誠信經營。最終,葛先生與店家解除了買賣合同并索回訂金。
三是不及時兌現贈品或隨意調換。汽車銷售人員在進行宣傳時為了打動消費者,往往會承諾贈送一些汽車飾品或小配件,但在消費者提車時卻隨意調換贈品或不予兌現。
案例:濟源消費者羅先生4月份向12315投訴,稱其年前購買一輛某品牌轎車,當時商家承諾送一套真皮座椅,2月份送座椅時卻發現是PU的,與商家交涉后,對方承諾再送副座墊,但一直推了兩個月還是沒有贈送。后經工商人員調解,商家在第三天將贈品交付給羅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