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登封網訊 “不過關就暫緩任用”,如此具有“殺傷力”的廉政法規知識考試在陜西、甘肅等地正全面鋪開。不久前,甘肅白銀市有138名干部因為考試成績不滿60分而被取消考察任用,其中縣處級干部21人。截至6月底,陜西共有345人因成績不合格被暫緩提拔。(7月21日《人民日報》)
不少地方在提拔干部前要增加一場“任前廉政法規知識考試”,決定干部是否任用。這就是任前考廉制度。陜西規定,參與考試的干部,成績合格者,按規定程序任用;成績不合格者,暫緩任用,半年內補考一次;補考合格的,予以任用;補考仍不合格的,不予任用。這個選任干部的形式確實比較特別,像是招考公務員、事業人員等。公開招考必須考試,那是因為現在還沒有找到更好、更合適的選拔人才的方法。而在選拔任用干部時仍然用“學而優則仕”的辦法,筆者認為,可行性值得商榷。
我們姑且不說考試本身有無必要,還是先談談考試結果吧。考試行不行與工作能力和水平基本沒有關系吧,這點已經得到證實。還有,許多責任心強的同志,一心撲在工作上,根本沒有多余的時間去考慮應付考試的事情,往往就因為工作而耽擱了學習,導致考不好試。我們就能認定這些人如果走上領導崗位一定會違紀違規嗎?反之,廉政法規知識考試優秀者,將來到領導崗位履職,就一定不會腐敗嗎?
讓我們看看那些落馬的官員吧,特別是那些高官們。哪個不是高學歷、高水平的人,其中一些人甚至可以背出許多法律、法規、法紀條文。他們平時在臺上不是苦口婆心地教育下屬要廉潔、清廉、兩袖清風嗎?因此,法紀條文他們應該記得最為清楚,清廉底線最后還是被他們觸碰和踐踏了。再者,那些本就是做紀檢監察工作的同志,不是也有一些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嗎?最后依然抵不住誘惑,守不住底線。
部分領導干部對法規法紀確實不夠熟悉,在自我對照檢查上也缺乏主動性。但任前考廉制度只能倒逼領導干部在提拔前認真學習黨紀國法,那時的學習也不過是上位的手段而已。廉政教育應當是系統、規范、長期的,應該建立相關的考核、約束機制,加強任中話廉、評廉,任后述廉、考廉制度,將反腐倡廉工作滲透到領導干部培養、選拔、管理、使用、考核全過程,才能最大限度避免腐敗現象的發生。“學而優則仕”的考核,不應該只在試卷上,而應該在崗位上。
吳堡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