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一男子被爆出遭妻家暴20年,因不堪忍受,為了離婚不后悔凈身出戶,他已經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兩性專家王越安則表示,家暴是婚姻的“定時炸彈”,兩性動手只為滿足自己的控制欲,呼吁大眾關注家暴的危害性。

“我已經忍受20年了,這次一定要離婚!”妻子頻繁上演家暴,丈夫忍無可忍起訴離婚。近日,經常德市桃源縣人民法院調解,郭毅(化名)和妻子協議離婚。
1993年,郭毅經人介紹和妻子登記結婚。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婚后兩人經常為家庭瑣事吵架、打架。郭毅向法官訴苦,妻子雖然看起嬌小,動起手來卻十分強悍,還會動刀子。他從家暴的角度理解了“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句話的含義。
據郭毅反映,婚后不久,在一次吵架中妻子用啤酒瓶砸傷他的右腳,之后他又被打傷腦袋。一點小事不如意,妻子就會砸東西或者直接對他動粗。“嚴重的時候可以不管不顧,甚至驚動鄰里、親友跑來勸架。”郭毅說,他辛辛苦苦在外打工,回來還得面對妻子無休止的爭吵,真的很累。多年的摩擦,導致郭毅十分畏懼妻子。今年年初,兩人因為瑣事再次發生爭吵,郭毅被妻子驅逐在外數月,有家不敢回。回想近20年家暴生活,郭毅決定不再退縮,向法院起訴離婚。
承辦法官得知離婚原因時,抱著勸和的心態,想先做做兩人的調解工作。不料,郭毅堅決反對,妻子也無意挽留。兩人順利脫離夫妻關系。郭毅雖然凈身出戶,還背著債務,但他說,“總算是可以過正常人的生活了。”
家暴對于家庭來講算一個定時炸彈,兩性專家王越安表示,家庭暴力對孩子的影響頗大,尤其如果男性遭遇家暴,孩子父親保護神的形象則將坍塌,小孩子更易缺乏安全感,身心各方面都會有一定缺陷。而家暴下的受害方往往在忍氣吞聲的扭曲心態下茍活,一旦性格爆發,終釀惡性事件。由此看來,家暴無論是對于一個家庭還是整個社會,危害性都極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