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登封網訊 登封市城鄉規劃局強化公眾參與促進“陽光規劃”。城鄉規劃局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加強建設項目規劃證前公告、證后公示為重點,針對群眾反映的“沒看懂”、“沒參與”等問題,進一步推進“陽光規劃”,加大公示力度,豐富公示內容,推進公眾參與,有效保障了社會公眾對城鄉規劃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一是將公開公示作為規劃工作的常態機制。在規劃編制、審批和管理工作中,實施全程公開公示機制,通過政務公開欄、門戶網站和現場公示等形式,公開公示規劃編制、項目選址、項目審批、設計方案等詳細情況,將公示結果作為規劃管理和行政許可的重要依據。
二是豐富規劃公開公示的內容。對城鄉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重大建設項目規劃等規劃及時向社會公開。對“陽光規劃”相關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完善,明確規劃公開公示、建設項目證前公告和證后公示、項目審批流程和辦結時限、群眾參與和監督等內容,促進群眾參與城鄉規劃建設的良性互動。
三是嚴格建設項目證前公告和證后公示制度。對所有開工建設的項目,要求建設單位于開工之前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建設工程規劃公示牌,就擬建工程的建設內容以及經規劃局初審后報市政府審定的總平面圖、外立面效果圖、鳥瞰圖、剖面圖、區位圖、監督電話等向社會公示。項目開工放線時,由規劃監察大隊對規劃公示牌的設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未按規定要求設置的不予放線。
四是拓寬規劃公開公示的渠道。將群眾關心的重要規劃事項,通過局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新聞媒體等多種形式,進行規劃公開公示。通過組織召開規委會,向市領導匯報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并聽取各成員單位對規劃方案的意見和建議。通過在建設項目工地設立公示牌,對大型市政基礎設施項目、重點工程和市民普遍關注的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以及詳細規劃方案在建設工地進行公示。
五是強化公開公示結果的運用。虛心聽取群眾反映的意見建議,并作為規劃審批的重要參考,在符合規劃技術規定的前提下,盡量使新建筑對市民生活的影響減少到最低。提高城鄉規劃審批和實施過程的透明度,保證群眾參與和監督規劃的權利,確保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今年以來,規劃局共對27個項目進行了證前公告和證后公示,組織召開了3次規委會,研究審查了27項規劃設計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