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黑龍江省鶴崗市一位副市長允許記者對其他人員進行拍攝取證,卻不允許對自己拍照,稱自己有“肖像權”。此副市長的霸道作風令記者十分不解。(7月19日 新華網哈爾濱新媒體專電)
該名副市長的做法一經報道,不得不引發人們的思考。他這樣拒絕拍攝取證,究竟是在心虛什么?有群眾舉報,黑龍江省鶴崗市有礦難發生并被瞞報,這位負責地方煤礦安全生產的副市長竟對這家煤礦的基本情況表示不知情,對礦井口被填埋一事也未予過問。
作為一名副市長,一名黨員領導干部,應該做到關心人民,服務人民。在自己的管轄范圍內,做好自己的本分,及時處理好人民的事情。而不是一味的回避和漠不關心,出了事情不去了解情況。等到媒體報道時,才覺察到問題的嚴重性,為了掩蓋自身工作上的失誤,僅僅對自己做出“維權”的做法。像這樣的干部,以自我為中心,以大官的身份去壓制無權的人,這樣的做法實在欠妥,這不禁讓百姓心寒。
在選人用人的問題上,我黨應該加強對黨員干部的觀察和考核,強化自身責任,承擔自身責任。肅清黨內的不正之風,保持黨員干部隊伍的純潔性,為百姓做好事,做實事。
(作者:平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