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業要通過實行內部退養、培訓后轉崗就業、公益性崗位安置、鼓勵自主創業等途徑,做好企業職工轉崗分流工作。轉崗到省骨干煤炭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就業、自主創業和自謀職業的省骨干煤炭企業職工可保留原單位身份3年,保留原單位身份期間可領取適量生活補貼。企業主體消亡時,對于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職工,可以由職工自愿選擇領取經濟補償金,或由單位一次性預留為其繳納至法定退休年齡的社會保險費和基本生活費,由政府指定的機構代發基本生活費、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企業,按不超過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補貼。
同時,鼓勵企業職工再就業和自主創業。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可提供最高額度為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財政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據實全額貼息;符合規定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可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記者郭海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