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副主任盧增榮(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經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偵查終結,近日由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盧增榮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盧增榮,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三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盧增榮利用其擔任福建省信息產業廳廳長、福建省信息化局局長、福建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副主任、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