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00,微信網友“鵬鵬”發朋友圈:教練醉駕出事故,竟然企圖讓學員頂包!
時報記者 錢子俊 通訊員 西檢:49歲的王某是桐廬某駕校教練,1月22日,王某帶四個學員要到富陽參加考試。前一天下午,王某便帶著學員到了富陽。當晚,教練和學員在吃晚飯時,一時高興都喝了酒。酒足飯飽之后,其中一個汪姓學員說要去見一個朋友,便請求教練開車帶他去找朋友。
沒想到王某一口答應了請求,當晚10點,王某開著教練車帶著學員沿320國道行駛至靈龍路口時,與前車發生追尾,前車車主報了警。當警方趕到時,卻發現教練車上學員汪某坐在駕駛員的位置上,而教練坐在后排位置。
汪某說是他開的車,出的事故,而這一說法遭到了對方車主的否認,對方車主指認當時是王某開的車。之后,王某承認是自己開的車,發生事故后,因為他作為教練酒后開車處理結果可能會重,就指使汪某與他換了位置,并讓汪某頂包。
據檢測顯示,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達177.1/100ml,已達醉酒駕駛標準,被刑事拘留,同時被吊銷駕駛證及汽車教練證。昨天,王某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西湖檢方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