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4日晚公布了4月27日至5月3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13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件。(人民網北京5月4日)
五一期間“四風”問題監督舉報曝光專區,還對之前違紀違規之當事人而毫不留情面的給予了處分,“其中4人撤銷黨內職務,5人留黨察看,有1人開除黨籍。”這樣對違紀違規之人的處罰,震懾了領導干部在節日期間不敢去違紀,不愿去違規,甚至不想去觸碰“四風”問題;過去的“四風”問題,坑苦了領導干部,坑苦了人民群眾,只有消除了此“詬病”,黨風才能有根本性的好轉,社會風氣才會有突破性的變化,人民群眾才能對黨擁有愛戴之情,對領導干部才有支持之意;因此,懲治“四風”問題不僅是當下、甚至是今后的一個首要任務,任何人不得借權勢或工作之便與“四風”問題有沾染。
節日是祥和的,節日是清廉的,節日是干凈而不能玷污的,那么,如何過節日就成了當下、那種今后值得研究的一個問題,要過好節日,首先要加大反對“四風” 問題的宣傳力度,禁止動用公款去“海吃海喝”、去發放什么“慰問品”、去發什么“購物卡”、甚至去“觀光”、或給領導“意思意思”、乃至發放“節日補助”;在與單位領導簽訂“清風廉政承諾書”;最后設立違反“四風”問題信息舉報平臺(曝光臺)設立有獎舉報電話,讓民眾參與監督;其次再加大督查力度,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只有這樣,違反“四風”問題的現象才能得到遏制。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清風廉政”,“全面依法治國”更不需要有腐敗現象發生,黨的“鐵八條”禁令必須嚴守,不管權利的大小,還是職位的高低,若違紀違規或違法節日禁令,“李振宏、汪世軍、 楊紹彥、湯嵐”等人就是他們的“榜樣”,都必須遭到最為嚴厲的懲罰,任何人不得例外。(文/等得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