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紀委27日發出通報,江西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陳祥云因收受“紅包”2萬元被免職。(新華網南昌2015年4月28日 )
陳祥云,好好的一個省部級官員位子,卻斷送在區區2萬元“紅包”上,在商品生產鼎盛時期,試問區區2萬元能干個啥呢?這種事情叫任何人碰到都不會干的,可卻叫“江西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陳祥云”給攤上了,“當局者迷,傍觀者清”,劃算嗎?稍有頭腦的人都覺得怎么也不劃算,陳祥云也可能會因接受這區區2萬元“紅包”丟官氣得捶胸頓足,可惜,世界啥藥都有,就是沒有賣后悔藥的。
關于“紅包”問題,此前中央已經明文規定,黨政領導干部禁止任何人利用職務之便或工作之際接受“賄賂”,接受“紅包”、甚至接受“禮品”、或購物卡等什么的,違者嚴懲不貸;可就是有人不信‘邪’卻偏偏要與黨對著干,看我收了“賄賂”,收了“紅包”,收了“禮品”、甚至收了“購物卡”看又怎么樣?天下哪有會不透風的墻,“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貪婪者遲早是要撞在“槍口”上的,陳祥云不是不信邪就貪著這事情了嗎?
作為領導干部,應該有敏銳的政治頭腦,牢記黨的教誨,堅持反腐倡廉,堅持勤政廉潔,懂規矩,守紀律,扛住清廉,扛住責任,扛住擔當,真心為黨分憂,真誠為民服務,才是出頭之日,切忌不要在走“陳祥云”之路了,免得后悔終身。(文/等得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