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一起“舊案”將安徽省農科院副院長胡某某(副廳級)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當天,安徽一家媒體報道,兩年前,胡某某收到騙子的PS艷照敲詐信后,向對方匯了20.5萬元錢,從而引起社會對胡某某的關注與質疑。10日下午,胡某某接受采訪,首度開口回應此事。(京華時報2015年4月12日)
胡某某的苦衷也許只有他一個人知道,身為副廳級的他,面對突如其來的“艷照”,懼怕“家庭、單位、個人”都遭受巨大的影響,選擇了“給對方匯款20.5萬元”了卻“艷照”之事,看了這則使人啼笑皆非的“艷照門”事件,可惡敲詐份子的不軌做法,可恨騙子費盡心機鉆領導干部畏懼“艷照門”事件的可悲心理,可笑副廳級領導干部能用金錢了卻所謂“丑事”的心態,可悲用“20.5萬元”去喂飽犯罪分子的肚皮,試問“胡某某”的工資是多少,要掙多少年才積攢得夠“20.5萬元”,這些問題之所以引起“社會對胡某某的關注與質疑”。
作為副廳級干部的胡某某,受黨培養多年,應該具有基本的法律常識,孰是孰非,自己應該知道,是否做過不光彩之事?是否有過“艷照”流入社會、甚至流入心懷鬼胎之人手中,應該清清楚楚,應該明明白白,要是沒有,應該第一時間將所謂的“艷照”交與組織,交與公安機關,讓組織證實,讓公安機關去偵破,豈能選擇“20.5萬元”了卻所謂的“丑事”呢?詐騙分子是喂不飽的“犬”,怎能讓他們鉆空子呢?
“上不愧黨勤政之根;下不愧民廉政之源。”作為領導干部只要把住了正氣,無任何讓人能擒住把柄的事,哪怕他將照片貼滿大街小巷,也沒有什么可畏懼的事情,那些高科技手段的“嫁接”公安機關是能夠偵破出來的,因此,牢記“艷照”的教訓,有違者,立即舉報。(文/等得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