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登封網訊 山東省紀委近日再次對一批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實施辦法的典型問題發出通報。其中,共青團煙臺市委原書記王東鍇因接受購物卡,被免去團市委書記職務。(新華網7月18日)
自1995年以來,相關部門就三令五申嚴厲禁止購物卡的流通和使用。然而,購物卡腐敗之風并沒有遏制住。八項規定、六項禁令以來,各地按照《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堅決杜絕年終突擊花錢,堅決杜絕發放禮金和購物卡,堅決杜絕在各種會所享受高檔消費,對購物卡腐敗之風,發現一起嚴處一起,但依然有官員頂風作案,購物卡腐敗,為何賄屢禁不止?
一是官員的錯誤觀念。從不少落馬官員中,我們有看到,在依法調查之前,大多并不認為收受購物卡的行為構成犯罪,而認為只是正常的禮尚往來、人情交往,頂多算個違紀違規。實際上,購物卡卻不僅僅是人情往來。俗話說,吃肉嘴軟,拿人手段,在拿別人購物卡同時,也就給行賄罪打開了方便之門。一般送購物卡這,意在托情辦事獲取不法所得,雖然財物也被用作交換手段,但交出去的是財物與權力,換來的不是感情而是赤裸裸的利益,以“人情往來”為幌子,無疑讓受賄者更加踏實自然、心安理得、順乎情理。
二是購物卡的隱蔽。購物卡辦卡手續簡單、使用方便,而且財務處理靈活,購物卡其不記名、不掛失、體積小、隱蔽性好、是一個實實在在安全性能較好的“電子紅包”,行賄者可以隨時隨地送禮,這正為不斷行賄打開了一扇方便之門。對于受賄者,雖然明白收受購物卡行為的性質,但認為收受購物卡行為隱蔽,不易被發現,也就無所畏懼同。同
三是監管制度的薄弱。在“人情”及“隱秘”的雙重保護習,購物卡腐敗也難以發現和監管。由于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對發卡機構缺乏有效監督管理,發卡機構根據購卡人需要隨意開具發票,單位購卡支出攤入成本費用,公款消費和收受預付卡現象在一些地區和部門普遍存在并有愈演愈烈之勢。這些制度的缺陷,助長不正之風,嚴重影響黨風廉政建設。
作者:張寧靜

